保修期
- LCD液晶显示器
保修期为一年,提供一年有限区域上门服务。
- CRT纯平显示器
保修期为三年,第一年提供有限区域内的上门服务,在第二和第三年提供送修服务。
注:惠普Pavilion畅游人家用电脑显示器的保修起始日期为正规发票标明的购机日期。
保修凭证
用户在保修期申请免费保修服务时,需同时出示有效的购机发票、保修卡和三包凭证。
维修结束后,请用户妥善保存经维修中心签字、认可的用户维修记录单,以备查询。
注:购机发票需为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保修费用
对于保修期内的产品,HP授权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硬件维修,包括备件费用和人工维修费用。但对于送修服务级别的Pavilion显示器,其它费用(如交通、运输等费用)由用户自理,若用户要求维修中心提供上门服务,需承担工程师的相应的上门服务费用。
保修范围
- 惠普公司只负责所有出厂时所安装的标准配置部件的有限保修,对于用户自行添加零备件不提供保修;CRT显示器的保修期为三年,LCD显示器的保修期为一年。
- 经惠普授权维修中心维修的机器,在原保修期内继续享受惠普提供的保修服务;距原机器的保修截止日期不足三个月的,所更换的备件自更换之日起享有三个月保修。
- 维修后更换下来的瑕疵备件归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所有。
保修例外:
保修不包括下列情况:
- 无惠普标识的产品;
- 因运输造成的损坏(请与运输商联系);
- 因擅自拆机修理、改装、滥用、人为造成的损坏或运输损坏;
- 因错误安装、操作(如带电插拔数据线等),或在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如:电压或电流不稳定,地线安装不标准,零地电压过大,电话线路不标准或不稳定,温度过高或过低,环境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等);
- 非标配的软、硬件造成的故障;
- 非惠普部件或用户自行更换备件,且该备件未从惠普或惠普指定经销商处购买;
- 由于用户使用不支持的介质、不合格的打印共享器或不符合规定的电源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 在非支持配置下的使用或因用户使用自编或非公开发行软件导致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损坏;
- 因用户保管不当(如鼠害,液体渗入等)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害;
- 因维护不当而导致的计算机病毒感染;
- 消耗材料(如:外壳、接插销部件的自然消耗、磨损及老化);
-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 产品的清洁或正常维护;
- 超过产品技术标准的客户需求(如:偏色,亮点等)
用户取、送机须知
- 用户送修产品时,需完整填写统一印制的《维修单》,若您将与维修有关的其它附件留至维修中心,请务必注意在维修单上注明并签字确认,维修中心只负责妥善保管维修单上所列的产品和附件;
- 用户取机时必须出示修单的"用户取机联"。如遗失此联,必须出示盖有公章的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并经该HP授权的服务中心认可后方可取机。取机后请签字确认;
- 用户接到产品已修复的通知后,请尽快前来取机。HP授权服务中心仅负责在通知用户取机后的90天内保管该产品,逾期将对其进行处理。
退、换货政策
- 在购机后1~7天(以发票上标明的购机日期算起)出现硬件故障,用户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保内免费维修;
- 在购机后8~15天(以发票上标明的购机日期算起)可以选择换货或保内免费维修服务。
用户申请到货即损服务时,请直接联系当地的惠普Pavilion PC授权服务中心,并需要您提供发票,保修卡,三包卡,产品原包装箱和齐全的随机附件。
维修周期
- 上门服务:从用户报修到维修中心提供备件上门的时间为3-5个工作日(在备件充足的情况下)。若用户距离消费产品服务中心40公里以上,HP特约金牌服务中心的工程师到场响应时间将按交通情况适当延长;
- 送修服务:标准服务周期为3-5个工作日(在备件充足的情况下),即从用户报修至维修中心通知您前来取机的时间为3-5个工作日。
维修中心工作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日9:00-18:00,国家法定的11天假日除外。
质量服务监督 www.hp.com.cn/cfs
保修条款适用范围:
本保修条款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范围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限制说明
除本保修条款明确承诺的责任外,惠普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其他直接、间接、特殊、附带或继发性损害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基于合同、过失或其他法律理论,以及无论是否被告知有发生此类损害之可能。以上条款如与当地法律冲突,以当地法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