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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作者:Nolo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3
关于实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国惠普公司致消费者信

尊敬的消费者:

由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共同签发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个人电脑"三包"规定)将从2002年9月1日起实行。为了积极配合此规定的执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惠普公司将严格遵循其中各项条款。

同时也为了便于消费者理解此《三包规定》有关条款和了解中国惠普公司的执行办法,请您留意以下内容。

一、 定义和范围


1. 此《规定》适用于2002年9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列入此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的微型计算机主机、外部设备、选购件及软件。 当消费者要求"三包"服务时,可先行检查所要求服务的微机商品是否符合这些"三 包"条件。

2. 三包开始日期为消费者购机发票日期。

二、 执行办法

4. 惠普微型计算机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5. 在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本公司所做的保修承诺(详见保修卡)如高于《规定》中相关条款,按本公司所做承诺执行;否则,将按《规定》中条款执行。

6. 购买适用于此《三包规定》的商品时,请督促销售者当面交验。并向销售者咨询三包方式和修理者信息。同时要求销售者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凭证》和有效发货票。《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凭证》必须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商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7.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有效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 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有效发货票和三包凭证直接联系中国惠普公司授权的修理者办理修理。
消费者可在中国惠普的网站上查询当前的中国惠普公司授权的修理者。网址:http://e-support.hp.com.cn/go/support/user/asc_index.htm

在要求修理时,务必联系中国惠普公司授权的修理者,验证修理者的维修资质和维修人员的执业资格。

换货: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商品,消费者凭有效发货票和三包凭证联系销售者办理换货。整机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请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退货: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消费者凭有效发货票和三包凭证联系销售者办理退货。

8. 三包微机商品性能故障的定义请参阅《三包规定》中的《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性能故障的判断,应当按商品销售时的配置,并在产品使用规定的状态下进行。

9.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不实行三包: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产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六)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七)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八)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九)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十)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您随时与中国惠普公司联系。咨询热线:010-65643609。

真诚地感谢您选择惠普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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